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26〕7号)规定要求,遵义市范围内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开展。
联系人:代治芳。
联系电话:0851-28792461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
邮编:563000
附件: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26〕7号).pdf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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